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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程量清单计价中材料风险费用约定通知的解读
发布时间:2014-5-6 浏览次数:3278

      没有只涨不跌的市场,同样也没有只跌不涨的市场。由于国家环保治理对一批高耗能、高污染、低产出的小型钢铁设备的淘汰和钢材出口到中东地区比国内价格高出20%,今年1至5月份国内钢材的价格一路走高,φ6.5mm圆钢从1月5日3180元/吨到5月17日3880元/吨,近5个月的时间涨了700元/吨,其涨幅已达到了22%,市场价格的波动异常。合肥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出台的《关于工程量清单计价中材料风险费用约定的通知》其宗旨是为了解决以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建设工程因国家宏观调控、国际市场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原因而产生的材料价格风险如何合理分担的问题,这样可以使占工程造价比例较大的主要材料大幅涨价时,施工企业不因独自承担涨价风险而发生严重亏损,同样,当材料发生下跌到一定幅度时,该文件的调整办法又阻断了施工企业获取暴利的机会。

此文件和以往定额计价的材料差价调整方式有很大区别:

一、范围和幅度

以往定额计价的工程材料差价调整方式中多以价格信息刊登的材料品种纳入了调整范围,而这次文件调整,只对构成工程实体的主要材料价格进行调整,如:一个框架结构的小高层住宅能符合调整的也只是钢材、商品混凝土等主要材料,这样防止在投标报价中不平衡报价技巧的运用。同时对低值材料和价值相对高的材料调整实现了不同幅度,如钢材价格上涨或下跌5%时,就可进行调整,但商品混凝土的价格涨跌幅度达到10 %时才能调整。

二、调整金额与投标时施工企业报价无关,但影响到该材料结算价。

例:市场行情下跌时其材料单价调整:工程项目在招标时钢材的《合肥地区建设工程市场信息》公布的价格(以下简称“信息价”) 3800元/吨,施工企业投标时报价为3660元/吨,工程中实际使用钢材月份 “信息价”的加权平均值为3500元/吨,钢材单价应调整3500-3800×(1-5%)=-110元/吨,钢材实际结算价为:3660-110=3550元/吨。

      但如果施工企业的投标报价为3400元/吨时,那钢材实际结算价就成了:3400-110=3290元/吨。

市场行情上涨时其材料单价调整:工程项目在招标时 “信息价”3500元/吨,施工企业投标时报价为3350元/吨,当工程实施中的钢材的“信息价”加权平均值为3800元/吨,钢材单价应调整3800-3500×(1+5%)=125元,钢材实际结算价为:3350+125=3475元/吨。

      通过以上举例不难发现在市场行情上涨的风险得到了分担的同时,又出现了市场行情下跌时的风险,如果施工企业在材料高价位时报价过低,既使施工期间材料价格下跌,不但弥补不了低价损失还要承担相应的风险。

文件对材料涨价的风险分担予以了明确而且对材料价格下跌的利益进行了重新分配,有效地维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经济效益,营造出一个公平、公正和诚信双赢的建筑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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